Service Operation
定义:105类工厂是指从事与分类或填埋废物有关的业务,或处理含有《工厂法》所规定特性的废料的工厂。
要求:所有规模的105类工厂都需要进行水污染和空气污染评估。
定义:106类工厂是指从事将不可用的工业产品或工业废物回收为原料,生产新产品的工厂。
要求:只有日产能超过50吨的106类工厂需要进行水污染和空气污染评估。
废油精炼生产油漆
从废油中分离石油产品
从电子零件中回收贵金属
溶剂回收
燃料混合
固体混合
水泥、石灰或石膏与灰烬或污泥混合生产
修理或清洁化学品容器
使用过的酸或碱生产化学品
从生物污泥生产肥料
处理熔炼炉渣、干电池或重金属污泥
从废旧电池或冶炼铅
从废木材、废纸或废塑料生产产品的工厂
生产纸浆或纸张的工厂
生产肥料的工厂
轮胎翻新工厂
生产玻璃器皿的工厂
生产水泥产品的工厂
生产基本钢铁或有色金属的工厂
牌照有效期为5年,除非发生工厂搬迁、解散、转让、租赁或租赁购买等情况。
续期申请必须在到期日前提交,费用为100,000泰铢。
如果在到期日后60天内提交续期申请,将被罚款20,000泰铢。
如果超过60天未提交续期申请,申请将被视为新的申请。
上一篇:解决资金外汇问题之中国对外投资
下一篇:在泰国开工厂是否需要工厂许可证